近来,报经国务院赞同,财务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借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归还作业的告诉》(财教〔2024〕2号,以下简称《告诉》)。现解读如下: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议计划布置,财务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仔细研讨,报经国务院赞同,决议2024年连续施行国家助学借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归还方针。
本次办法的出台,估计减免利息24.4亿元,惠及约550万名高校结业生,有助于缓解借款学生经济压力和工作压力,协助学生保护个人信用记载,促进其顺畅工作。
答:本次革除利息和本金延期归还的对象是2024年及以前年度结业的、在2024年内应归还本金或利息的借款学生。
答:本次革除的是2024年内应归还的国家助学借款利息,借款学生不需请求,由承办银行直接处理。
一是关于2024年新结业的借款学生,因在校期间国家助学借款利息由财务全额贴息,革除的是自结业进入还款期后,在2024年内个人应付出的利息。
二是关于以前年度结业的借款学生,革除的是2024年内个人应付出的国家助学借款利息,包含以前年度逾期借款在2024年内发生的罚息。
4.以前年度结业的借款学生,如果在《告诉》印发前现已归还了2024年利息,是否能革除?
答:以前年度结业的借款学生在《告诉》印发前现已归还的2024年利息,应予以革除,分为两种状况处理。
二是若承办银行已完结扣款操作,则由承办银即将已扣收的应革除利息退回个人账户。
5.《告诉》中“参照国家助学借款贴息方针,革除的利息由中央财务和地方财务别离承当”怎么了解?
答:依照现行方针,学生在读期间国家助学借款利息悉数由财务补贴,贴息资金由中央财务和地方财务别离承当。此次革除利息,参照贴息方针实行。
具体组织方法为:免息所需资金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可从中央财务和地方财务已拨交给承办银行的国家助学借款风险补偿金可用存量资金中付出。缺乏部分或没有存量资金省份所需资金,由中央财务和地方财务别离在2024年预算中组织。
6.2024年内应归还的国家助学借款本金,可请求延期1年归还,应怎么操作?
答:一是处于还本宽限期的借款学生,因2024年不需归还借款本金,故无需请求延期归还借款本金。
二是处于借款本金归还期的借款学生,经自己自主请求,并按承办银行要求实行相关手续,可延期1年归还2024年借款本金,延期借款不计罚息和复利,最长借款期限方针不变。自己未提交请求的,默许按原合同约好归还借款本金。
三是在《告诉》印发前,借款学生已部分归还或悉数归还的本金,不行再请求延期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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